【政策】深圳市2025年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儲備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2024-04-02
深圳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關于組織實施2025年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儲備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推動文化產業創新發展,根據《深圳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資助辦法》(深府規〔2020〕2號)、《深圳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計劃操作規程》(深文規〔2024〕4號)相關規定,我局決定組織實施2025年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儲備項目申報工作。現就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單位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根據《深圳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計劃操作規程》第四條規定,申報單位應具備如下基本條件:
(一)申報主體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文化產業開發、生產經營和中介、研究活動的單位。申報主體應已在深圳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網上申報系統注冊填報單位基本信息,并經審核認定為文化產業經營單位。尚未注冊認定的單位,請于4月7日前在深圳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網上申報系統(https://wczxzj.szwen.cn)注冊填報單位基本信息,經我局審核通過后方可申報。未按時提交或未審核通過的企業,將不能申報本年度資金資助項目。
(二)申報主體為企業的,主營業務應屬于國家統計局《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8)》(見附件7)確定的經營范圍。
(三)申報主體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未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無逾期未辦理驗收或驗收未通過的項目。
(四)具備實施申請項目所需的資金、人員、場地、設備等主要保障條件,登記注冊一年以上,經營情況良好,有獨立的財務核算體系和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
(五)申報主體提交的營業收入、利潤、稅收等經營指標數據客觀真實,不存在弄虛作假情況。
(六)申報主體按要求向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報送統計數據。
(七)不存在就同一單位建設內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項目向市有關部門進行多頭申報的情形。
(八)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扶持計劃類別
本年度將開展6類扶持計劃項目儲備,具體包括:文化企業100強認定、保險費、優秀新型業態企業認定、促進文化消費、房租補貼、境外參展(見附件1-6)。請按照各類項目申報指南指引組織申報,評審工作將于本年度完成,資金撥付時間預計為2025年初。
三、申報方式
所有項目申報均通過網上系統填報,申報單位登錄我局官網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網上申報系統(https://wczxzj.szwen.cn),選擇相應類別填報。申報系統只在項目申報有效期間內開通,申報截止時間4月22日18:00。系統技術咨詢電話:0755-25985672,QQ:1131321056;政策咨詢電話見附件各申報指南。
四、注意事項
(一)申報單位提交的經營指標數據應與報送市區統計部門的數據保持一致,經市統計部門認定超出誤差標準的,將取消項目申報資格。
(二)本次申報不收取任何費用。我局沒有和任何中介機構合作,請企業自行申報。如果發現有中介機構和個人假借我局領導和工作人員名義向企業收取費用的,請向我局或紀檢監察部門舉報。
特此通知。
深圳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4年3月28日